新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與舊版《防突規定》有什么區別
2019-08-26
近日重新發布了關于《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內容,那么新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與舊版《防突規定》有什么區別呢?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編的幾點不同,供您參考使用。
新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與修訂后的《防突細則》基本框架與原《防突規定》基本一致,章節結構由七章調整為六章,刪除了原《防突規定》第六章“罰則”內容,在2章新增了第四節“綜合防突措施實施過程管理與突出預兆管控”內容,條文數量由124條調整為127條,其中新增20條、調整3條、刪除15條、新增附錄1項。修訂主要內容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理順了與《規程》的層級關系。將《防突規定》修訂為《防突細則》,由部門規章調整為規范性文件,并與《規程》防突的相關規定進行銜接和統一。
二、是強化了區域綜合防突措施。開始強化了區域防突措施,其次強化了突出嚴重區域的防突措施,第三提高了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的可靠性,在原《防突規定》要求的基礎上,在區段或回采工作面增加了1個測試點,煤巷條帶檢驗范圍增加了2個測試點,預抽區段和穿層預抽煤巷條帶Z小檢驗范圍不得小于200m,等等。
三、是對綜合防突措施實施嚴格質量管控。
四、是汲取近年來煤礦重特大突出事故教訓。如,“其他突出煤層區域預測為危險區域的采掘工作面,進入**回風巷前的回風嚴禁切斷其他采掘作業地點只有**出口”,“突出礦井應當開展突出事故的監測報警工作,實時監測、分析井下各相關地點瓦斯濃度、風量、風向等的突變情況,及時判斷突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等。
五、是吸納突出防治新理念、新技術和新裝備。如,增加樹立“煤與瓦斯突出可防可治”理念,“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預抽達標”等防突理念,對遠程操控鉆機、鉆孔軌跡測量、視頻監控、防突信息化管理等新技術和新裝備作出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