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瓦斯爆炸15人遇難
2019-11-20
2019年11月19日記者從山西省平遙二畝溝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部了解到,經過緊張救援,截至11月19日2時,搶險救援工作結束,事故共造成15人遇難、9人受傷。
11月19日,據g家煤礦安監局官網通報:該礦為鄉鎮煤礦,生產能力120萬噸/年,屬低瓦斯礦井。初步分析,該礦違規布置炮采工作面開采區段煤柱,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放炮導通采空區,導致采空區瓦斯大量溢出,遇火花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該礦主要負責人利欲熏心、逾越紅線、違法決策開采區段煤柱、違規多區域分片承包、特強度多頭面開采、通風管理混亂、關鍵位置不安設監控系統探頭、人員定位系統形同虛設、圖實不符等突出問題。各煤礦企業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按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組織生產。各地要認真分析煤礦**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四季度煤礦**生產特點,有針對性的加強執法檢查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
那么煤礦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又是什么呢?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Z接經濟損失,煤礦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 1億元以上Z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億元以下Z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Z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Z接經濟損失的事故。